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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二章 追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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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走吧,是时候了!”田城缓缓起身,慢慢走出了沙枣树林。

这些天,他吞服的血丹应该也有近百颗了,要知道,在这死亡戈壁中生活的凶兽都是比狼王更加恐怖的存在,而且血丹中蕴含的精气也远远不是狼王心脏能比的,但田城境界的提升却没有消化狼王心脏时,那么明显。就和婴儿学走路一样,迈出的第一步,永远都是最能够让父母铭记于心的,体现的效果,也最为明显。

再往后,每次吞服血丹,虽然肉身都有变化,却感应的不是那么清晰了。

不过,田城觉得自己离成阴境界也不远了,因为他已经蜕了八次尸毛,等蜕掉了第九次的尸毛后,他的尸身就会达到一个极致,开始渐渐回阳。现在,每次入定感悟识海中神牌所记载的万鬼御天录,他都能够清楚的看到自己体内的情况,在他丹田中,储备的浓郁鬼气已经近乎质化,他已经开始有意识的将汹涌的鬼气压缩。

“和你在一起的时间越长,我越觉得你这人很可怕,我真的很庆幸当初答应和你成为搭档。”其实他们才刚在此地休息了不到十分钟而已,这些天他们几乎是很少睡觉或休息,在这种环境下,也别想静下心来的休息。但真正让吴桐感到佩服的是田城有一种不怕苦的毅力,而且并不畏惧危险,似乎知道自己的传承在先天上比不过其他人,因此就只好通过努力来挽回自身的劣势。还不仅仅如此,田城的远见,也不仅一次让吴桐竖起大拇指,就打个比方来说。

田城的传承天赋比较有利于侦查未知的危险,然而在白天,鬼魂承受不了现世的阳气,很容易就消散开来。故此,田城特意豢养了几头鬼仆,他用自己的传承力量,也就是体内的鬼力来反补这几头鬼仆,让它们即使在白天,依然可以留世。其实他的传承天赋,最适合在夜晚作战,唯一有些缺陷的是,吴桐的传承原本就受到了压制,等到了晚上更很难发挥效果。

在这种恶劣的地形和环境的情况下,一切突发状况,都只能依靠自己。

鬼仆饲养到了一定程度,也能够聚成实体,或者具备一定的攻击性,只不过鬼仆的饲养是一个长远的活儿,并且十分麻烦,以现在田城的传承境界,也就只能豢养四头鬼仆而已。

这四头鬼仆的任务主要就是勘测附近的活物,以及潜在的危险,毕竟在这漫天风沙的戈壁,个人的视野发挥不了多大的作用。

“我怎么觉得有些不对劲?”吴桐和田城两人依靠在一片干燥的沙枣树林下,这种植被本来就极为抗旱,和仙人掌一样喜欢生长在沙漠和戈壁中,不过现在经过异化后,这沙枣树的高度已经达到了近乎四米,并且枝干极大。好在,目前这些植被还不具攻击性,否则的话,他俩早就成了尸骨。

现在的地球每天都在异变着,外太空的卫星已经失去了作用,现在连通讯的信号都没有,手机和电脑等高科技产物已经失去了作用,一切的一切都回归了最原始的方式。

吴桐眺望着四周的风沙,扭头看着田城。

周遭明明没有活物的迹象,也未感受到什么隐藏的气息,也不知为何吴桐会这么说。田城听后,却没有出声,因为他隐约间也有一种心悸感,像是有一种未知的危险将要降临一样。

“你还剩多少血丹?”田城从怀里掏出一个玻璃瓶,里面装满了红色指甲般大小的血丹,约有几十颗左右,这些都是几天来,他两人联手猎杀的成果。这些血丹不宜全部吞服,经过研究田城发现,以他们现在的实力和境界,一天最多只能消化吸收七八颗血丹,若是再多的话,体内的精气一时半会吸收不了,反而对自身有害。

“我还半瓶。”吴桐也从衣兜里掏出一个一模一样的玻璃瓶,血丹的数量比田城要多点。

毕竟,这些天狩猎的成果,大多数的功劳都归于田城,但田城这人讲究的很,基本上每次狩猎所获的血丹,都与吴桐平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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