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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百三十七章 雪耻之心,短发之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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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算是用水洗。也只能用皂角。这种被香皂代替的传统卫生用品,在徐梁前世又有所复苏——因为人们畏惧化工产品如虎,更相信“纯天然”用品。然而它会被取代并非没有原因。皂角洗发之后在短时间里固然清爽顺滑,但是不到一天,油性头发就会不可抑制泛油。

碰上有脂溢性脱发、头屑。长发更是痛苦不堪,每天早上起来枕头上都是一把把的头发。严重的还会出现“鬼剃头”,一夜之间成为光头。

士兵们每天都要操练,不可能不出汗。现在营中发行的“黄历”,几乎每天都是“宜沐浴”,但即便如此,也不会有人天天洗头,因为头发过长不容易干。在驻地好歹还能洗澡,若是行军在外,十天半个月不能洗澡,头上长虱子是再平常不过的事。

所以在军营中看到的那些束着发髻的“古人”,并非《红楼梦》里的贾宝玉。他们早上起来只是拿梳子将头发从下往上笼到发髻,油脏的破布一包,并不去管炸出来乱发,看上去颇为邋遢。

即便如此,头发也会因为头皮痒或是头虱而被很快弄乱。

在场的臣子无不倒吸了一口冷气。

在国家发生了大事的时候,君主自我约束、自我处罚不是什么稀奇事,尤其是在大明朝,崇祯皇帝几乎天天下罪己诏。

但那也只是下罪己诏而已,像是陛下这种竟然要割发代首的,还真的没出现过。

陛下若是割发自罚,卫道士们会觉得十分解气。在他们看来,头发和脑袋一样重要。陛下肯割发,那就跟砍头没区别,只是因为要留着有用之躯才留下脑袋罢了。

对于百姓而言,这是权贵对社会公德的维护,是真正贵贱一体的自我安慰。为何曹操的割发如此出名?因为他是枭雄的代表人物,民间成见认为他对道德的破坏最大,所以当他站在了维护道德的立场上,就反衬出其中道德的闪光点。

在市井之中情况也与军营类似,既然百姓习惯,倒也不算什么问题。但在军中,这却是影响战斗力的大事。作为有轻微强迫症的徐梁,早就想拿头发开刀。但他深知头发的敏感性,所以迟迟未动。

如果能够以“自罚”的理由发动一次“头发革命”,无疑能够解决军容、卫生这两个问题。等到日后退伍,从部队回到地方,再把头发蓄起来便是了。哪怕是剃成板寸,要蓄到能够束发结髻的程度最多一年也就够了。

而等到大家意识到军队剃头的好处,又有几个人愿意换回长发呢?到时候自己顺水推舟,推动军方设为定制,岂不美哉?

与曹操割发一样被百姓们喜闻乐道的,还有《狸猫换太子》里包青天杖打龙袍。用龙袍代替皇帝本身。就跟用头发代替脑袋一样,虽然皇帝没有半点感觉,但在百姓看来却是“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”的爽快事。

这是这个时代人们的独特社会心理,并不是他们在意淫或是自我安慰,而是因为他们对“道德”的内在信仰。

徐梁提出割发自罪,并非真正认为这是天子失责。而是出于一个谁都没有注意到的细节:内务卫生。

乌黑亮丽地长发挽成一个发髻,佩戴冠巾,从审美上而言的确是“儒雅”标识。然而这头长发却不是谁都有条件留的。首先得有下人每日早间帮着梳头。每日晚间要用篦子篦发。若是普通人家,哪有空闲每天早晚用半个时辰打理头发?

再者,按照传统习俗也不能够想洗头就洗,必须要根据黄历上的宜、忌行事。而适宜洗发的日子却是随机排列的,也就是说哪怕大夏天,头皮痒得抓心挠肺,也只能用篦子篦一篦,而不能用水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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